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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

发布单位:2026-02-25 10:01:57浏览次数:

各区、县(市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

  根据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浙政发〔2025〕23号)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决定从2026年1月1日起,将我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660元,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5元。

  各县(市)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、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,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。

  前发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杭政函〔2024〕37号)同时废止。

 

 

杭州市人民政府

2026年2月12日

  (此件公开发布)